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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律师协会“两专委”述职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12 编辑: 点击:295

遵义市律师协会“两专委”述职考评办法

 

(2025312第七届遵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述职依据《遵义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遵义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第二条述职内容两专委的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负责组织召开全专项工作会议情况

(二)开展座谈、调研、培训、专题会议等活动情况

(三)完成本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情况

(四)委员会团队建设情况;

(五)工作完成情况及创新亮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八)其它需要述职的内容。

 述职人员】“两专委”述职原则上由该专委主任负责,主任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述职

第四条【述职时间和方式】 述职时间5分钟述职方式为现场述职,可结合使用稿件、PPT或视频等方式。

第五条【考评】  委员会考评采取现场评分方式满分为100分,本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理事、律师代表等进行现场评分然后统计综合得分

第六条 【考评档次】述职评分后,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定出优秀(90-100分)、良好(70-89)、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档次

第七条 考评计分专业委员会考评计分由秘书处负责,监事会派员监督。

第八条 【考评后果】对评定为不合格的专委会主任,由分管会长或副会长提议,会长办公会作出免职决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5312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