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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十年·三十人——罗远恒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20 编辑: 点击:6

遵义的山雾总在清晨弥漫,浸润着这片红色土地上的每一寸肌理。

1981年的秋天,当18岁的罗远恒攥着贵州大学法律系的录取通知书走出三岔镇时,前路朦胧却步伐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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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全国仅16所大学重开法学专业,文科录取窄如悬索,应届生考上者凤毛麟角。在遵义县南白中学,全班五十人,唯他一人叩开贵大法律系之门,与远赴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的两名同届校友,共同汇入中国法治荒原复苏的第一缕微光。



体制内的十年淬炼(1985-1996)


1985年夏秋之交,22岁的罗远恒踏入遵义市(今红花岗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大门。


没有资格考试的年代,省司法厅一纸公文便授予他“律师”身份——这身份镶着国家干部的金边,也缚着行政分配的锁链。


那时的辩护席前,没有自由选择的市场博弈。当事人寻至顾问处,案件便如公文般被分配至案头。“组织分配”四个字构建了天然的信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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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远恒在国徽下开启了学徒生涯——跟着老律师出庭、取证,在卷宗与法条间摸索。两年辅助办案时光里,他如饥似渴地汲取实务经验,对每个案件细节反复推敲,遇到疑难问题便虚心求教。


1986年4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同年9月27日,中国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开考,标志着“律考时代”正式开启。在这次考试中,罗远恒一击而中。次年,正式获得律师执业证。


独立办案后,他沉入基层司法的湍流。计划经济末期的刑事案件中,盗窃、斗殴是高频词汇。秉承“把关”与“服务”原则,刑案中严格审查证据链条,通过合法程序保障当事人权益;民事案件则全力维护合法权益。当时办案程序相对简化,公检法机关集中在城区,调查取证便捷高效。工作量虽大,一人每年办刑事案件七八十件,但案件复杂程度并不如今日。


十年间,他亲历着法治建设的阵痛。办公桌从靠门位置移到临窗主位,窗台那盆吊兰的藤蔓蜿蜒生长,如同他心中日益明晰的职业信念:真正的法律人,既要低头查看证据的微尘,更要抬头仰望正义的星空。



从体制桎梏到职业新生(1996-2012)

    

体制的茧房在1996年被悄然打破。


当罗远恒从法律顾问处调任红花岗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时,迎接他的是堆积如山的红头文件和永无止境的会议日程。撤地设市后的行政区划调整让法制办成为漩涡中心,他需要同时应对历史遗留的法律问题和新兴的行政纠纷。办公桌上电话轮番作响:可能上午协调城管执法规范,下午论证招商引资协议,傍晚又要奔赴创卫督查现场。


体制围城中的窒息感在三年间日益加重。最典型的是某次接待外地一个考察团,当对方领导举着酒杯说“遵义法制工作做得好,罗主任更要喝得好!”时,而他恰好不会喝酒,面对客人的热情进退维艰。“当时法制办主任经常都有应酬,不会喝酒就像外星人。”


多重推力下的破局在2001年寒冬汇聚成河。一是即将不惑之年的他站在人生分水岭,“再不走就永远困在文山会海里”;二是深夜整理档案时翻出1987年的辩护词手稿,“指尖触到年轻时的热血”;三是身体不佳,难以适应高强度的体制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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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当天的情景他记忆犹新。2002年元月,他将桌子收拾得井井有条,不用的资料整齐摆放。然后特意绕到法律顾问处的门前,此刻在冬阳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此后,罗远恒脱下“官服”,以执业律师的身份走进贵州金瑞律师事务所。


彼时的遵义法律服务市场,远非今日的繁盛景象。律所规模有限,案源类型却包罗万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人身损害……如同八面来风。要在这样的环境中立足,“万金油”式的执业能力不仅是生存所需,更成为律师的必然选择。


面对庞杂的案件类型和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罗远恒深知,唯有持续、高效的学习与深入的交流协作,才是保持专业水准的生命线。他在金瑞所的十年,正是将“案前深研、案中协作、案后复盘”这一理念锤炼成型的十年。


面对每一个新接手的案件,无论领域熟悉与否,罗远恒的第一步永远是“扎进法条与案例的海洋”。他的案前准备有着近乎严苛的标准。他会系统梳理与该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重要的条款,他会用笔在打印稿上勾画、批注,力求吃透立法本意和具体适用情形。书桌旁常年备着最新的法律法规汇编和增补册,随时查阅。


在法律框架清晰后,他便转向案例研究。利用当时能找到的有限资源——法院的案例选编、公开出版的裁判文书集,以及同行间交流的典型案例。广泛搜寻与本案在关键事实、争议焦点上相似的生效判决。他会仔细研读法官的裁判思路、证据采纳标准、法律适用逻辑,以及律师的辩论要点,从中汲取经验,预判可能的审理方向。


对于反复出现的案件类型,如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过错认定与计算标准,他会有意识地构建知识体系。将核心法条、关键司法解释、常见争议点、举证要点、计算方式等分门别类整理,形成结构化的“知识地图”。这不仅服务于当前案件,更为日后处理同类案件打下坚实基础,实现知识的累积效应。


金瑞律师事务所虽非大型机构,却有着浓厚的研讨氛围。罗远恒深知个人智慧有限,尤其面对复杂疑难案件时,集体的智慧往往能照亮思维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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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同事们形成了定期或不定期案件讨论的惯例。每当遇到法律关系复杂、证据存疑或法律适用存在分歧的案件,律师便会主动提出,邀请所内同仁,尤其是经验丰富或专长不同的律师一起“会诊”,大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依据、辩护策略等畅所欲言。


这种协作不仅是解决个案,更是年轻律师成长的沃土。资深律师分享办案心得和技巧,年轻律师带来新锐的理论视角和检索技能。罗远恒乐于倾听年轻同事的想法,也从他们的提问中反观自己可能存在的疏漏。这种基于具体案件的务实交流,远比空洞的理论说教更能提升团队整体的实战能力。


案件判决或调解结束,并非工作的终点,而是深度学习的起点。罗远恒尤为重视案后的总结反思。无论胜败,他都会冷静复盘整个办案过程。哪些策略是有效的?哪些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法庭辩论中哪些观点被法官采纳或忽略?原因何在?是否存在更好的切入点或论证方式?


案件结果是对其前期法律研究和预判的检验。他会对照之前的法规梳理和类案分析,看判决结果是否符合预期,法律适用是否有新动向或理解上的偏差。这有助于他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知识地图”,紧跟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


在广泛接触各类案件的同时,他敏锐地发现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不仅案件量大,而且法律关系相对稳定,更易于形成专业深度。于是,他有意将更多精力投入这些领域的复盘和研究。通过对大量同类案件的处理和总结,他归纳出其中的规律性问题和解决路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愈发精纯,逐渐在这些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口碑。


“案子办不完,专业学不尽。”罗远恒说,这十个字,正是他这种终身学习、持续精进精神的最佳写照。



见证黔北司法变迁(2012至今)


2012年,罗远恒转至谋信律师事务所时,执业证上的注册日期已跨越二十五个春秋。如今,这位从事法律工作40年、正式执业38年的老律师,坐在遵义老城明亮的办公室里,谈起律师队伍和法治环境的变化,感慨万千。


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从早期法律顾问处屈指可数的执业律师,到如今律所林立的繁荣景象,遵义律师队伍实现了量的飞跃。他清晰记得1985年刚入职时,整个法律顾问处仅有数名律师共同办公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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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素质显著提升。早期律师队伍中,教师、机关干部等转行者占比较大。如今走进任何一家律所,都能看到越来越多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年轻面孔。“当年像我这样的科班生实属少见,如今正规法学院毕业生已成为行业主力军。”


专业发展日趋成熟。与过去“万金油”式的执业形态不同,随着行业发展,律师专业化分工趋势日益明显。在谋信所的工作中,罗远恒注意到年轻律师们开始有意识地培养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势。


而遵义的司法实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转变。罗远恒亲历了审判模式的重大变革。“过去重大案件依赖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策,实际造成责任分散。承办法官只能汇报案情,没有表决权,责任主体模糊。如今法官独立办案、终身负责的制度,使审判权责真正统一。”


现在法官对案件审理更加重视,律师意见得到充分尊重。罗远恒感受到:“现在开庭不再是走过场,法官真正在倾听各方意见,认真审查证据材料。”


从证据规则到庭审流程,司法程序日益规范严谨。对比早年相对简化的办案程序,如今更加注重程序正当性,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在社会层面,随着国家普法工作的持续推进,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升,过去需要费力普及的法律常识,如今已成为社会共同认知。罗远恒因此深切体会到与当事人沟通方式的变化。40年前,他常常需要从最基础的法律概念开始解释,“当时很多群众对法律几乎一无所知”。如今当事人大多具备基本法律常识,沟通更加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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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从被动接受法律结果,转变为主动维护自身权利。罗远恒注意到:“现在的当事人更懂得主张权利,也能更好地配合律师工作。”


采访结束,罗远恒步出谋信律师事务所。公文包边缘已磨出岁月的毛边,如同他执业路上留下的印记。从国徽下的国家干部到市场浪潮中的“万金油”,他亲历的每一次辩护、每一场庭审、每一回抉择,都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微观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