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三十年·三十人——赵欣律师
发布时间:2025-07-12 编辑: 点击:8
1986年的盛夏,湘江河裹挟着暑气静静流淌,两岸梧桐枝繁叶茂,绿意盎然。
21岁的赵欣,怀揣着贵州大学法律系的毕业证书,带着初出茅庐的朝气与一丝忐忑,走进了遵义市司法局(今红花岗区司法局)的大门。
办公室里的目光聚焦在这个短发、个子不高却眼神明亮的姑娘身上。“小赵啊,你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就到法律顾问处做律师工作吧。”领导递过一杯清茶,话语简洁却重若千钧。组织的信任,像一粒种子,落在赵欣的心田。在那个百业待兴的年代,她懵懂却坚定地接过了这份沉甸甸的使命,成为国家法律工作者队伍中的一员。
彼时的中国律师行业,刚从寒冬中复苏。自1956年部分城市试点设立法律顾问处,主要承担刑事辩护与基础咨询,到文革期间法治崩坏、律师职业几近消失,再到1980年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律师制度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颁布,律师队伍如同初春的嫩芽,在法治的土壤中艰难萌发。
赵欣报到时,偌大的遵义市,仅有隶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两家法律顾问处,执业律师不过二十余人。他们是“国家干部”的身份,领取国家工资,是“国家法律工作者”。“那时,‘律师’这个词对老百姓还很陌生,我们更像是穿制服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体制的框架内履行特定职责。”赵欣回忆道,语气中带着对那个特殊年代的清晰印记。她未曾想到,自己将亲历并投身于一场深刻塑造中国社会面貌的法治变革洪流之中。
我国的律师业是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一步步发展壮大的。赵欣说:“法治建设就像种树,需要时间”。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赵欣在三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见证了律师地位、作用的巨大变化。
“以前我们办理刑事案件,要案件移送到法院,进入审判阶段才能聘请律师;民事案件是纠问式审判,需要调查取证必须申请法官进行,律师没有自行调查取证的权利,律师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由于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等现实因素,人们对法律没有应有的敬畏,“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观念盛行,衡量律师的能力和水平,不是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而是社交能力和社会资源,当事人聘请律师首先问的问题是:“你认识办案的法官吗?认识庭长、院长吗?关系如何?”很少有人关心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法治的春天终将到来。党的十五大首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入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我国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法治环境和法治观念有了根本改变,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很大的提高和加强,已成为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
在赵欣39年的职业生涯中,办理了几千件案件,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真真切切感受到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律师不仅是诉讼的参与者,更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社会治理的“协作者”和法治进步的“推动者”,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其作用进一步凸显。
赵欣谈起近年为顾问单位办理的一件案件,很有成就感。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一审、二审、再审都胜诉了,但执行很不顺利。被告享有的矿权被外省法院查封在先,但长达八年不予处置。赵欣从基层法院,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直至把案件反映到最高人民法院,外省法院最终将矿权移交本地法院执行,顺利拍卖后,顾问单位拿到了被拖欠十年的勘察费。“如果在以前,受地方保护主义和法治环境的影响,案件可能就无法执行了”,赵欣感慨地说。
年近60岁的赵欣,现在依然坚持执业。问她为什么不歇歇,她说:“闲不住。再说,现在法治环境好了,当律师更有成就感了。”39年光阴,从“小赵律师”到“老赵律师”,满头的青丝已有些许白发,容貌改变了,不变的是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和执着。
作为一名老律师,赵欣对律协的感情很深。律师协会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在业务培训、维护权益、行业规范、组织考核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协就是律师的“娘家”,赵欣深情地说道,这个盛夏,遵义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祝愿律协生日快乐,祝愿律师行业蓬勃发展,祝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