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遵义市律师协会“两专委”述职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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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12

遵义市律师协会“两专委”述职考评办法

 

(2025年3月12日第七届遵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述职依据】《遵义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遵义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

第二条【述职内容】“两专委”的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负责组织召开全市专项工作会议情况；

（二）开展座谈、调研、培训、专题会议等活动情况；

（三）完成本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情况；

（四）委员会团队建设情况；

（五）工作完成情况及创新亮；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八）其它需要述职的内容。

第三条 【述职人员】“两专委”述职原则上由该专委主任负责，主任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述职。

第四条【述职时间和方式】 述职时间5分钟；述职方式为现场述职，可结合使用稿件、PPT或视频等方式。

第五条【考评】  委员会考评采取现场评分方式，满分为100分，由本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理事、律师代表等进行现场评分，然后统计综合得分。

第六条 【考评档次】述职评分后，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定出优秀（90-100分）、良好（70-89）、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档次。

第七条 【考评计分】专业委员会考评计分由秘书处负责，监事会派员监督。

第八条 【考评后果】对评定为不合格的专委会主任，由分管会长或副会长提议，会长办公会作出免职决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