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律师协会“两专委”述职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12 编辑: 点击:296
遵义市律师协会“两专委”述职考评办法
(2025年3月12日第七届遵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述职依据】《遵义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遵义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
第二条【述职内容】“两专委”的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负责组织召开全市专项工作会议情况;
(二)开展座谈、调研、培训、专题会议等活动情况;
(三)完成本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情况;
(四)委员会团队建设情况;
(五)工作完成情况及创新亮;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八)其它需要述职的内容。
第三条 【述职人员】“两专委”述职原则上由该专委主任负责,主任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述职。
第四条【述职时间和方式】 述职时间5分钟;述职方式为现场述职,可结合使用稿件、PPT或视频等方式。
第五条【考评】 委员会考评采取现场评分方式,满分为100分,由本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理事、律师代表等进行现场评分,然后统计综合得分。
第六条 【考评档次】述职评分后,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定出优秀(90-100分)、良好(70-89)、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档次。
第七条 【考评计分】专业委员会考评计分由秘书处负责,监事会派员监督。
第八条 【考评后果】对评定为不合格的专委会主任,由分管会长或副会长提议,会长办公会作出免职决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