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律师会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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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21

尊敬的律师朋友：

您好！欢迎您自愿采取调剂提讯室的方式开展律师会见工作。为确保会见依法、安全、高效、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公安监管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请不要携带以下物品进入提讯区：香烟、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窃听、窃照等违禁设备；手机等具备通讯、上网功能的的电子产品；可能影响提讯区安全的其他物品。请律师不带入提讯区的随身物品存放于看守所暂存柜中，会见结束后再自行将物品取回。

二、看守所调剂使用的提讯室监控系统调整状态如下。

（一）£看守所已关闭录音、监听设备；

（二）£因看守所监控系统设备问题，无法单独关闭录音、监听设备。

三、看守所严禁对律师会见进行监听，请放心使用。

四、会见结束后，请及时呼叫看守所，待看守所提押民警到场后再离开。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同意，请予以签字确认；如不同意，无需签字，我们将不再安排调剂使用。感谢您的支持与协作。

（本人同意以上告知内容，自愿采取调剂提讯室方式会见）

                                                   

   被告知人（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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