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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3-26 编辑: 点击:350

3月26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交流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细江,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杨勇,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彭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张兴茂,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丁燕南,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刘富刚,市中院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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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彭莉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了《通知》对于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统一法律文书格式的重要性,有助于提高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就如何在实际案件中运用示范文本进行了深入探讨,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并提出建议。

田细江指出,为了更好地推广示范文本,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认识其重要作用,要引导和指导当事人合理使用。同时,律师协会需要组织对《通知》的学习,将示范文本分享给每一位律师,并在试行期内总结新文本的使用问题,为下一步正式施行打牢基础。

最后,与会人员还就“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同堂培训、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