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印发《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关于印发《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 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青年律师是遵义律师业发展的未来，为进一步增强青年律师的竞争力，正确引导、扶持青年律师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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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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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

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青年律师是遵义律师业发展的未来，为进一步增强青年律师的竞争力，正确引导、扶持青年律师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律发通[2018]51号文）、《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成长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司发[2019]3号文），在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六届常务理事会通过讨论通过《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实施细则》，经会长同意，现予印发。望各所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要求予以落实。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19年5月13日

 

              遵义市律师协会 

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实施细则

（2019年5月13日六届常务理事会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青年律师的竞争力，正确引导、扶持青年律师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指导意见》（律发通[2018]51号文）、《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扶持青年律师成长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司发[2019]3号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本细则所称“青年律师”，是指执业年限不满3年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内，在遵义市执业的实习律师和专职律师，不包括兼职律师和“两公”律师。

1.做好对青年律师的政治引领工作。

律师事务所要关心青年律师的政治进步，组织青年律师参与社会考察、听取形势政策报告，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道路制度认同。

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优秀青年律师加入中国共产党。鼓励支持优秀青年律师参政议政，畅通青年律师与工、青、妇、民主党派等社会组织的联系。

推荐党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优秀青年律师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省市两级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推荐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2.设立最低工资保障化解青年律师生存难。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青年律师、实习律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实习律师、青年律师，应当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对实习律师，律师事务所或者指导老师应当每月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保障。

对执业一到三年的青年律师，律师事务所或者指导老师应当保证青年律师每月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保障，青年律师自身能解决生存问题的除外，判断标准为当月该青年律师律师通过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代理费发票。

3. 加大对青年律师扶持力度。

对执业第一年的青年律师实行律师协会会费免缴的扶持措施；

对执业第二年、第三年的青年律师实行律师协会会费减半的扶持措施；

对因生育哺乳暂停执业一年内（含一年）的青年女律师免收停止执业期间的会费；

对国家和省级贫困县所辖律师事务所执业的青年律师，减免其初始执业前三年个人会费。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培训活动需要收取费用的（不含交通费），对实习律师实行培训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减免后实习律师实际缴费比例为原收费标准的50%。

4. 成立青年律师导师团。

律师协会组建成立符合青年律师特点和需求的青年律师导师团，有针对性地对青年律师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执业风险防范、执业技能、执业方向、诚信意识、职业规划、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引导、教育培训，增加青年律师的行业归属感，调动青年律师努力学习、打牢基础、尽快融入行业主动性。

5.建立健全传帮带培养机制。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传帮带机制，由执业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或资深律师担任青年律师指导老师，实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杜绝出现指导老师挂名不指导，任由青年律师自己摸索的情形。

6.为青年律师搭建提升平台。

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举办或推荐参与讲座、研讨、辩论等方式多方增进交流与合作机会，为青年律师提供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同时，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律师参与到全国或省级律协组织的“青训营”等学习活动。为充分展示青年律师风采，多渠道、多方面、多角度给予青年律师创造学习交流平台，协会每年定期举办演讲比赛、论坛、辩论赛等活动，同时建立与律师协会其他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合作，鼓励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律师协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加强沟通，建立与公、检、法、司等其他单位的良性互动关系。

7.实施奖励制度促进青年律师成长。

设立“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导师 ”、“律师事务所人才培养奖”等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对优秀青年律师、在培养青年律师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指导律师、在培养青年律师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律师事务所，分别给予宣传表彰。

8.鼓励青年律师实行继续教育。

鼓励青年律师为了自身的发展实行继续教育，选择继续教育的青年律师，可凭报名的相关书面依据、学校的培训课程表、交通差旅的书面和电子票据等，冲抵律师协会每年要求的培训课时。

9.加强青年律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青年工作专门委员会作为协会与青年律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切实加强与青年律师之间的联系，通过建立青年律师微信群等方式，加强青年律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定期举行各种分享沙龙和户外拓展活动，增强律师职业认同感和凝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