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遵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任命的通知

> 关于遵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机构设置 及其负责人任命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所： 根据《遵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第十五条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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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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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机构设置

及其负责人任命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所：

根据《遵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之规定，经2018年11月2日遵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下列监事工作机构并任命相关负责人如下：

1.监事会办公室，谈谈同志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2.维护律师权益监督工作组，韩建波同志任维护律师权益监督工作组组长。

3.惩戒监督工作组，杨明松同志任惩戒监督工作组组长。

4.财务收支监督工作组，丁汉刚同志任财务收支监督工作组组长。

5.律师考核监督工作组，罗孝堂同志兼任律师考核监督工作组组长。

6.提名并表决通过遵义市律师协会吴玲玲同志暂任监事会秘书。

会议决定各工作组人员组成，由全体监事和各组组长在本届非理事律师代表、党员律师、人大代表律师、政协委员律师和个别其他优秀律师中推选3至5人组成工作组，各组务必在11月20日前把工作组选聘人选报监事会审议，并在11月30日前完成组建工作。希各律所积极踊跃推荐相关工作组成员人选，并希望对上述工作组今后如何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今后相关工作请与上述工作组联系。

特此通知

 

 

                遵义市律师协会监事会

                 2018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