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遵义市律师协会荣获“遵义市第六届（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遵义市律师协会荣获遵义市第六届 （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 年以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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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9-13

 

遵义市律师协会荣获“遵义市第六届

（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以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充分展示全市律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律师协会的健康发展，推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提升律师协会对外形象，我会积极申报“文明单位”评选，经过层层筛选，近日，遵义市律师协会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遵义市第六届（2013—2015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据悉，本次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新社会组织共有三个，遵义市律师协会是其中之一。 

此次表彰将对规范协会工作，提升律师行业形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市律师协会将珍惜荣誉，以本次表彰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努力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争创一流品牌协会，为我市“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