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印发《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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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06-12

 

关于印发《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证，不断推进遵义律师事业向前发展，2016年5月20日，经市司法局同意，市律师协会召开五届六次理事会，学习领会精神。经理事会讨论，结合遵义实际，会后形成《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现将《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16年6月12日

附：《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遵义市律师协会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

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证，不断推进遵义律师事业向前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律师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2015年9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要把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和救济机制,依法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各项执业权利,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2016年5月20日，经市司法局同意，市律师协会召开五届六次理事会，学习领会精神。会议要求，《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律师业发展的方向及总体要求，广大律师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做合格的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要依法履行职责，忠于当事人委托，认真做好每一起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遵义法治建设，为促进遵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律师应有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制度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探索工作创新为抓手，不断推动我市律师业的发展，推动律师制度改革落到实效。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探索协会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实习律师的管理和考核、会员服务、律师维权、考核惩戒等工作创新，引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更好的为遵义“红色传承、绿色发展、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基本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决策部署，结合遵义实际，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律师制度改革。

2、坚持解放思想，全面深入落实。切实从遵义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其他省份成功做法，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主动探索和大胆试验，勇于推进改革理论和实践创新，增强律师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3、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改革实效。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和问题意识，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遵义律师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实现解决矛盾问题和建立体制机制制度相互促进。

三、抓住机遇，推动遵义律师业发展

(一)、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增强律师政治觉悟。

1、制定律师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结合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根据遵义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发动、鼓励全市广大律师共同参与改革，编制《遵义律师改革发展规划》，明确改革及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路径方法、政策措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律师社会形象。

2、结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密切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对律师队伍建设，按照《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探索每年每名律师12课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学习的模式和方法，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3、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精神，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要充分利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平台和机制，积极构建律师和司法人员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4、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加大在律师中发展党员力度，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律师党建工作新方法，争取成立律师协会党委。

5、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充分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参政议政、地方立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推荐更多的优秀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在人大会议、政协会议、党代表会议上发出律师的声音。今年在各地换届中，争取实现律师党代表零的突破。

 (二)、全面落实律师在立法、司法、普法等方面的作用，彰显律师社会形象。

1、积极鼓励律师参与地方立法。要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了解法律实务的特长，为立法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参与地方立法。

2、积极培养律师参与公正司法。制定完善辩护、代理质量保障机制，严格要求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支持、监督司法机关全面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3、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更多律师参与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广大律师要在执业过程中以案释法、辨法析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宣讲团作用，在“七五”普法活动中，做出遵义律师应有的贡献。

4、发挥第三方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广大律师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专业优势，鼓励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解委员会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律师参与物业纠纷、医患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的专业调解，促进将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

5、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树立律师形象。律师是新社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脱贫攻坚工作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律师彰显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协会要组织动员全体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律师应尽的力量。

(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1、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5部门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协会要敢于举旗，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做好个案维权工作。

2、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积极主动配合市司法局，尽快与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档案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出台律师调查取证程序规范和规定，明确律师凭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可以调集有关证据。

3、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律师诚信和黑名单制度，并加大与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杜绝违法执业、不诚信执业的发生。敢于亮剑，加大对违法违规律师、律师事务所行业惩戒力度，发挥协会行业管理职能，树立行业管理权威，刹歪风、扬正气。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律师行业监督员作用，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明察暗访。对受到行业训诫、通报批评行业处分的会员一律进行通报，受到公开谴责以上行业处分的在市律师协会网站、刊物“曝光”。

4、加强对实习律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把入口关。探索实习律师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新方法，指导律师事务所对实习律师业务能力培养的新突破，创新实习面试考核的新模式。

（四）、改革协会服务职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1、协会是律师之家，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与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必须紧紧团结广大律师，想律师之所想，通过各种形式，让律师感受家的温暖。

2、改革完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律师人才培育力度。积极探索试点与各类培训机构合作，委托有实力机构合作办理各类专项培训。探索由协会、律师事务所、律师三方共同出资培养方式，创新律师人才培育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力度。

3、做好相关业务领域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各专委会作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业务指导，提升律师业务水平和技能。

4、要做好律师宣传工作。加强与媒体合作，对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律师立功申报工作上要有突破，畅通律师立功渠道，让律师立功享有与警察、法官、检察官同等待遇。

5、进一步加强完善协会信息化建设，提升律师信息平台的功能，增加律师所行政人员管理、手机客户端等版块，优化会员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各平台的功能与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