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全市首届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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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1-25

 

          遵义市律师协会

 

遵市律通﹝2014﹞18号

 

 

关于举办全市首届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总结和交流法律服务文书制作的经验，提高全市广大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技能和辩护词写作水平，遵义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全市首届优秀辩护词评选活动。现将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表彭先进、弘扬正气、相互交流、共谋发展”为主题，提倡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参与。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征集的优秀辩护词，必须是我市律师办理的真实刑事案例，且以最近两年办理的案件为宜。

三、参评资格

全市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及法律援助律师。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6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4名），奖金各1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五、参评要求

1.每人只限提交一篇，而且必须出自本人书写，不可盗用他人作品；

2.参评作品，应当注明参加律师的姓名、所在律所，以及联系方式等；

3.涉及到案件机密或当事人隐私的，由参评律师自行做出相应的技术处理并作说明，案件当事人一律使用化名；

4.所有参评作品应当在报名表中填写不少于300字的案情摘要，简要叙述案件背景、争议焦点以及己方核心法律观点等。

六、评选标准 

1.行文立场实事求是，不歪曲事实和法律；

2.符合法律文书特点和行文规范，无偏激观点，不使用过于情感化的表达方式，尊重法庭，不攻击他人；

3.行文条理清晰、逻辑缜密、语句通顺、用语准确，无知识性或常识性错误；

4.能够对争议性问题展开充分论证，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阐述观点时，应列明所援引的法条或所依据的证据；

5.所选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事实、证据或法律上有重大争议；尤以在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理论争议者为佳；

6.能够引用较新的理论观点，或对法律规定进行深度的解读。

七、参评方式

1.报名参评的律师，应当填写《遵义市首届优秀辩护词参评报名表》（附件1，须事务所盖章）。

2.参评作品应当同时提交“打印稿”及“电子文稿”各一份，书面稿件送至：遵义市律师协会办公室，电子稿件发送至：zunyilvshi@126.com，注明“辩护词参评”字样。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返还。

3.参评作品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逾期则不予受理。

4.所有参评作品，将由遵义市律师协会聘请法官、检察官及资深律师担任评委，进行最终评定。

特此通知。

 

附：遵义市首届律师辩护词评选报名表

 

 

遵义市律师协会

2014年11月25日

 

发：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办公室、公职律师办公室 

报：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遵义市首届律师辩护词评选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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